黄山市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亚泰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评价报告

2017/5/27

评价项目名称

黄山市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亚泰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

评价项目简介

1.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黄山歙县循环经济园区

2.行政管辖:黄山市安监局

3.投资规模:900/歙县亚泰化工有限公司 26.79%、黄山同心实业有限公司 26.79%、黄市歙县春晖化工有限公司 14.28%、黄山市歙县宏辉化工有限公司17.86%、安徽百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28%

4.评价目的: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环节,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

黄山市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亚泰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对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并从整体上对安全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系统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相应的安全整改措施和建议,从而全面提高本质安全程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并为安全监管管理部门提供监管依据。

5.评价报告主要内容:评价对象:黄山市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亚泰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

评价范围:15000t/a环氧树脂、50t/a头孢匹胺医药中间体、5000t/a造纸助剂系列产品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与设备、设施、公辅工程(包括水、电、气、供热等)等。

具体包括造纸助剂仓库、环氧树脂仓库一、环氧树脂仓库二、环氧树脂仓库三、头孢匹胺医药中间体仓库、造纸助剂车间、环氧树脂车间一、环氧树脂车间二、环氧树脂车间三、头孢抗菌素医药中间体车间、储罐区(液碱、环氧氯丙烷)、附属工程用房(导热油炉房、配电室、化验室)、1#综合楼、2#综合楼、3#综合楼、4#综合楼、5#综合楼、消防循环水池、消防泵房、事故应急池、污水池等。

其中涉及液氧的设备、设施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原辅材料运输过程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另本项目的职业卫生、环境影响评价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6.采用的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度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

7.评价结论:一、验收评价结论:黄山市亚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亚泰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试生产(使用)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评价结果: 本项目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8.评价流程:客户相关资料项目风险分析合同评审公司任命项目组长组建评价组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现场勘察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不安全隐患和建议制定措施企业整改回复及现场复查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内审、技术、过控三级审核修改完善报告报告出版网上公开)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查报告修改报有关监管部门备案安评过程控制记录公司存档结束

评价项目组长

周明才

技术负责人

张文昕

过控负责人

张振发

报告审核人

郭毅乐

报告编制人

周明才

评价参与人员

栾晶晶、林李进、冯杰、光文胜

注册安全工程师

栾晶晶

安全评价现场人员

现场日期

姓名

评价师证号

主要任务

2016.7.11-12、2016.9.5、2017.1.5等

栾晶晶

1500000000301892

勘察现场,编制报告

2016.7.11-12

周明才

1500000000200301

勘察现场,编制报告,项目组长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2017.2.20

项目所在地区:黄山歙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