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0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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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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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
阜阳市太和县肖口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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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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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冶炼生产再生铅,生产能力为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厂址位于肖口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2014年12月由于原厂防护距离不足拟实行改造,2014年9月其“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取得太和县经信委备案通过函(批复号:经信技改函[2014]82号)。 项目依托当地资源、技术优势,采取高效节能熔炼新工艺,配套国内先进的自动拆解、生产、环保等设备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搬迁技术改造,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该项目立项备案的批复文件于2014年12月经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通过(备案文号:经信技改函[2014]82号)。该项目于2016年1月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时间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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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安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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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程序可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完成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主要工作为接受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二)实施阶段 依据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分析、确定危害因素检测点及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现场调查、工作日写实、危害因素检测、收集职工健康检查资料及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措施核实等工作。 (三)完成阶段 主要工作为汇总与分析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检测的数据,对比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分析、评价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按标准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对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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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结论:本次评价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法、职业卫生检测法、检查表分析法、职业健康检查法等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通过对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第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实行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以下简称《目录》)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本建设项目类别为第二十九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第1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和第十九项“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第1小项“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通过对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调查和评价,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出发,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建议措施后,同时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前提下,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有效,具备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一、防护措施 精炼车间熔铅操作应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锅台的作业时间,装完锅后,应立即盖好烟罩; 粗炼炉投料口排毒罩口的形状和大小应与投料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有毒有害物质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不应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排毒罩口的罩口风速、控制风速应能使其达到防护效果; 对车间地面及设备灰尘(主要成分为铅尘)要及时清扫,特别是粗炼车间投料口,保持车间地面、设备清洁,避免产生二次扬尘; 改造拆解车间破碎机给料段传送带,使其密闭设置,避免铅尘逸出; 硫酸钠车间传送带密闭设置,同时将拆解车间与硫酸钠车间通道关闭,避免拆解车间对硫酸钠车间造成污染。 二、个体防护 1)为拆解工、脱硫工、后处理工配备耳塞,为拆解工、脱硫工配备防酸碱手套,为拆解工、粗炼工、精炼工配备防护眼镜、未配备防尘毒口罩,加强现场管理,督促各岗位作业人员按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2)应设置专门的管理室负责对劳动者的个体防护用品及工作服进行收、发、清洗、消毒、维护保养、更旧换新工作。 卫生保健 保证厂区风淋室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员工离开出生产区经过风淋室的制度。 在厂区盥洗池设置0.3%浓度的稀硝酸洗手液,确保员工出生产区前洗手。 建设项目车间卫生等级为2级,项目更/存衣室便服柜与工作服柜应分柜存放。 早班和午班工作服应一班一换,严禁未更换洁净工作服进入食堂用餐。 四、应急救援 1)制定高温中暑、酸碱灼伤等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 2)粗炼车间、精炼车间应设置一氧化碳报警器。 3)拆解车间、硫酸钠车间、污水处理站应设置冲淋洗眼器,每个冲淋洗眼器服务半径应小于15m。 五、职业卫生管理 1)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记录。 2)完善厂区公告栏内容和车间警示标识设置。 3)洗衣房内待清洗的工作服应置于密闭容器存放,并设置警示标识;下班后必须洗澡、漱口、更换工作服后方可离开;严禁穿工作服进食堂、出厂。 五、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设单位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内容要齐全(铅、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硫酸、煤尘、噪声和高温),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进一步完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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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完善劳动定员和工作日写实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接触方式、接触频率分析补充过氧化氢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检测评价; 2、完善作业岗位危害因素超标点的原因分析并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检测 3、完善辅助用室、职业病防护设施补充措施及建议 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与评价 5、完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数量、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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