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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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市瑞景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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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长丰县岗集镇朝阳路东侧2#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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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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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宋灵兴 参与人:何三国、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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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09.16 |
现场调查人员 |
宋灵兴、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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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2.09.19 |
现场采样人员 |
何三国、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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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马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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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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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合肥市瑞景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电焊烟尘、紫外辐射、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9个检测点,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紫外辐射、一氧化碳各2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除冲压机岗位超标,其余各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冲压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较大,同时劳动者的接触时间较长。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浓度各检测点空气中化学危害因素的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及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持续加强工作场所劳动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奖惩等措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现场劳动者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 3.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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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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