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2/11/4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霍邱县龙潭镇105国道西侧

联系人

孟新月18256950077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梁致辉

参与人:何三国、阮长安、任金凤、郭曦

现场调查时间

2022.6.25

现场调查人员

林涛、何三国

现场采样时间

2022.9.5-9.7

现场采样人员

阮长安、任金凤、郭曦

用人单位陪同人

孟新月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高温、一氧化碳等共1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1、剪板岗位、打磨岗位、C型钢操作岗位、彩钢瓦操作岗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高于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噪声超标原因在于作业噪声源强过高。

2、下料工、组焊工、拼装工接触高温WBGT指数值(℃)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组焊工、拼装工紫外辐射辐照度小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下料工火焰切割岗位、清渣工清渣岗位接触粉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峰接触浓度(CPE)高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5、下料工、组焊工、拼装工接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按NO2计)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6、下料工、组焊工、拼装工接触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峰接触浓度(CPE)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7、拼装工接触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峰接触浓度(CPE)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8、组焊工、拼装工接触臭氧的最高浓度(CME)低于最高容许浓度(MAC),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9、喷漆区喷漆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和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小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建议:1、喷漆作业区应单独设置喷漆房,选用自动化喷漆方式,减少员工接触危害时间;增加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如:洗眼器等,并独立设置油漆库及调漆间。

2、增设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

3、将空压机移至车间外单独设置空压机房。

4、针对2022年体检工作中发现需要复查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5根据本次评价调查检测情况,变更职业病危害申报;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21015日,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会在霍邱县召开,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专家代表参会,与会专家代表察看了公司生产车间,听取了公司职业防护设施建设情况及现状评价报告内容的介绍,查阅了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安徽丽宏钢结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框架完整,报告对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符合公司实际,报告编制基本符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DB34/T2752-2016)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通过评审。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及与会专家代表个人意见、针对现场检查及现状评价提出的防护设施、上一轮评价提出问题整改、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等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会同编制人员对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报告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长确认,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报《现状评价报告表》,连同评审资料一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