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罗特克(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2/12/14

服务项目单位

派罗特克(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清流东路2880号

联系人

杨霞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刘潮、吴福亮、夏红平、张招峰、刘玄、郭曦易秀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22.11.18

现场调查人员

吴福亮、刘潮

现场采样时间

2022.11.23

现场采样人员

刘潮、吴福亮、夏红平、张招峰、刘玄、郭曦

用人单位陪同人

杨霞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派罗特克(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工频电场、矽尘(总尘、呼尘)、其他粉尘、木粉尘、一氧化碳、氧化钙、碳酸钠、氟化物、氟化氢、氯化氢及盐酸、磷酸、氨、六氯乙烷共1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21个检测点,工频电场1个检测点、矽尘(总尘、呼尘)各7个检测点,其他粉尘5个检测点,木粉尘、一氧化碳、氧化钙、氟化氢各1个检测点,磷酸2个检测点,碳酸钠、氯化氢及盐酸、氨、六氯乙烷各3个检测点,氟化物4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岗位噪声检测点40h等效声级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及化学有害物质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工频电场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根据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使用到酸性及碱性产品,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5.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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