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力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动力锂电池盖板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2/12/29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力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动力锂电池盖板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址

合肥市肥东经开区墩塘社区关井路与龙脊山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人

胡正强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张磊峰

 

参与人:夏妍、刘潮

 

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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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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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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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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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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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编制评价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安徽力翔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动力锂电池盖板生产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落实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应能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因此,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方面可行。

建议: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评审。

2.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予以落实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