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和生密胺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3/4/17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省和生密胺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工业园

联系人

施静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占玉玲、夏妍

现场调查时间

2023.3.24

现场调查人员

王林、占玉玲

现场采样时间

2023.3.31

现场采样人员

占玉玲、夏妍

用人单位陪同人

施静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次对安徽省和生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甲醛共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6个检测点,粉尘4个检测点,甲醛3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劳动者各岗位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甲醛浓度均符合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

建议:1.现场调查和检测期间,用人单位成型工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替代KN95口罩,不能防护甲醛蒸汽,建议用人单位明确配备防护用品的具体参数、型号等,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2.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3.应参照《国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委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