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韧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光电及半导体装备配件项目(一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3/5/5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韧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光电及半导体装备配件项目(一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金牛镇台商工业集中区安徽天星金属工艺有限公司原有机械车间内

联系人

严朝虎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张磊峰、何三国

现场调查时间

2023.2.8

现场调查人员

刘潮、张磊峰

现场采样时间

2023-2-15至2023-2-17

现场采样人员

刘潮、何三国

用人单位陪同人

严朝虎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1、建设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氧化铝粉尘、其他粉尘(氧化钇粉尘)、噪声、高温。

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安徽韧星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产10万套光电及半导体装备配件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3、结合本次现场检测结果和现场调查的综合分析,各检测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建设单位在今后生产中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长期检修维护与改进、落实个体防护配发及正确佩戴,并落实本报告提出建议,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综上分析可知建设单位年产10万套光电及半导体装备配件项目(一阶段)符合验收条件。

建议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于车间北侧墙体中上部设置有轴流风机。

2、建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取得职业卫生培训证,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增加培训学时,培训学时应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

3、建设单位必须穿防护服、必须穿防护鞋、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防护手套标识设置不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应设置为穿防护服、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戴防护手套。

4、建设单位自本次评审后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其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更新完善,并妥善保管。

5、建设单位在二阶段投产试运行期间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建设单位后期若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时,应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修改完善后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应按评审组及会上其他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