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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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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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黄山市徽州区循环经济园虎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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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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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何三国 参与人:刘潮、刘玄、林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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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4.27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林、梁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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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5.5/2023.6.25 |
现场采样人员 |
刘潮、刘玄、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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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何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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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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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黄山方平铜业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其他粉尘、氧化铝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铜尘、铜烟、铅烟、镉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高温共1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17个检测点,其他粉尘1个检测点、氧化铝粉尘3个检测点、矽尘(总尘)1个检测点、矽尘(呼尘)1个检测点 、铜尘5个检测点、铜烟、铅烟、镉及其无机化合物、砷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各1个检测点、二氧化硫3个检测点、一氧化碳3个检测点、高温8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噪声除拉丝机、开料机、液化气加热区、冲床检测点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所有岗位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拉丝机、开料机、液化气加热区、冲床属于高噪设备,在摩擦、切割、加热过程中会产生很大的噪声,从而导致拉丝机、开料机、液化气加热区、冲床岗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3、用人单位各检查点劳动者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拉丝机岗位、开料机岗位、液化气加热区岗位、冲床岗位检测点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议为高噪声区域员工配备SNR≥34dB的耳塞和耳罩,在工艺允许条件下,为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并定期维护生产设备,进行保养,从而减小噪声。2.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3.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4.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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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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