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7
|
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康嘉塑胶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江汽大道 |
||
|
联系人 |
庞善金 |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夏红平、刘玄 |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7.7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林、梁致辉 |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3.7.10 |
现场采样人员 |
夏红平、刘玄 |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庞善金 |
||
|
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
|
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安徽康嘉塑胶建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高温、聚氯乙烯粉尘共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8个检测点,高温3个检测点,聚氯乙烯粉尘6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破碎岗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破碎机属于高噪声设备,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较大,再加上破碎时工件与破碎机中的刀片又产生摩擦,作业时间长,因此导致破碎工序8h等效声级超标。 3、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劳动者接触聚氯乙烯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峰接触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挤出工、投料工1、投料工2接触高温值均符合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破碎房、原料车间内设有工业风扇,工业风扇会导致二次扬尘。 2.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4.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5.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6.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
|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皖ICP备06004022号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