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3/8/18

服务项目单位

合肥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云谷路与蓬莱路交口向西100米

联系人

董俊生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姚莉、王林

现场调查时间

2023.7.10

现场调查人员

何三国、梁致辉

现场采样时间

2023.7.24

现场采样人员

刘潮、姚莉、王林

用人单位陪同人

董俊生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合肥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氢氧化钠、硫酸、过氧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乙酸乙烯酯、异丙醇和乙二醇共1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21个检测点,粉尘、乙二醇各3个检测点,溶剂汽油、异丙醇、乙酸乙烯酯各2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各4个检测点,氢氧化钠、硫酸、过氧化氢各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对夏季高温作业岗位人员加强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现场配备防暑降温药品,降低劳动者作业劳动强度、减少接触高温危害时间。

3.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4.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6.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7.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