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聚丰制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3/10/9

服务项目单位

合肥市聚丰制丝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三里村严丰路以西

联系人

王洪喜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李红、何三国

现场调查时间

2023.9.7

现场调查人员

夏红平、夏研

现场采样时间

2023.9.11

现场采样人员

李红、何三国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洪喜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

1.本次对合肥市聚丰制丝有限责任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高温共6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12个检测点,高温5个检测点,其他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均为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劳动岗位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3.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劳动岗位接触其他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加权平均浓度、短时接触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岗位劳动者接触高温值均符合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接触高温作业岗位做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以防中暑。

2.建议用人单位在办公区域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按原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示管理规范》要求,在相应作业场所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不同的警示标识。

3.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7.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