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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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新能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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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孔雀台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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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闫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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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张招峰、任金凤、檀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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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9.20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林、任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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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9.23 |
现场采样人员 |
张招峰、檀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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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闫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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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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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总尘、呼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氢氧化钠、工频电场、盐酸、高温共11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总尘、呼尘各9个检测点,呼尘(个体)2个检测点,氨、氢氧化钠各1个检测点,盐酸、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各2个检测点,定点噪声26个检测点,工频电场、噪声(个体)4个检测点,高温4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检测点岗位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标准要求。 4、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高温检测值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6、用人单位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建议: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2.应参照《国际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委办职健函〔2022〕44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 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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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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