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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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饮料和1000吨固体糖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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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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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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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张招峰、王林、姚莉、梁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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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4-25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潮、梁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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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7-25至2023-7-27 |
现场采样人员 |
张招峰、王林、姚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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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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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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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属于第三类制造业-第一项:农副食品加工业,第4小项:制糖业(C134),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补充完善高温、酸碱灼伤、急性中毒等应急预案,使其具有针对性,并进行定期演练,同时按照设计专篇上要求在危化品库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锅炉房设置日常通风和事故通风风机,日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建议建设单位在污水处理站、危化品库设置固定式冲淋洗眼器,冲淋洗眼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冲淋、洗眼设施应靠近可能发生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m; b.冲淋、洗眼设施应保证连续供水; c.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议建设单位补充以下应急救援设施:正压式呼吸器、便携式气体浓度检测仪、机械通风设施以及担架。 (4)建议建设单位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对厂区公告栏和警示标识进行进一步完善。同时针对部分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的岗位,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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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修改完善后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应按评审组及会上其他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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