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动力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区电驱工厂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4/2/2

服务项目单位

蔚来动力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区电驱工厂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址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云路以西、昌北路以东、规划路以北、白塔路以南

联系人

徐永生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红 

参与人:刘潮、王林 

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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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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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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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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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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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编制评价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O215号)的规定,蔚来动力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新桥分公司“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园区电驱工厂二期项目”属于“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结合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分析,判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落实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以及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建议,项目建成投产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应能达到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因此,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方面可行

建议:

1.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的要求,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2.如拟建项目今后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予以落实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