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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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省金裕皖酒业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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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东城胜利东路9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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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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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梁致辉 参与人:张招峰、檀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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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3.15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招峰、梁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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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3.19 |
现场采样人员 |
檀明涛、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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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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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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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安徽省金裕皖酒业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其他粉尘、谷物粉尘、甲醇、氨、硫化氢共6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32个检测点,谷物粉尘7个检测点,甲醇6个检测点,其他粉尘、氨、硫化氢各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3.用人单位各岗位劳动者接触其他粉尘、谷物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甲醇、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5.用人单位污水处理工接触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破碎车间应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破碎车间地面和破碎机上的积尘,定期维护破碎车间的除尘设施,督促破碎工和拌曲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有效。 4.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 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在办公区设置办公区域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生产区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5.应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6.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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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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