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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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滁州润林木业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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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三路3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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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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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玄 参与人:梁致辉、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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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6.13 |
现场调查人员 |
梁致辉、夏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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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6.14 |
现场采样人员 |
夏红平、占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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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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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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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噪声 用人单位2#厂房开槽工、2#厂房防水油漆工、破碎工、1#厂房贴膜线上板工、1#厂房贴膜线贴膜工、1#厂房贴膜线看板工、1#厂房开槽线上板工、1#厂房开槽线开槽工、1#厂房开槽线看板工、1#厂房开槽线码垛工和1#厂房自动油漆线自动喷漆工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其余检测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原因分析见表6-1: 表6-1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表
注:3M1110防噪耳塞SNR值为31,有效降噪值为18.6分贝,超标噪声最高等效声级99.4dB(A),在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后,实际接触的噪声强度为99.4减去18.6等于80.8dB(A),小于85dB(A),工人正确佩戴3M1110防噪耳塞后防护有效。 (2)粉尘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石灰石粉尘和木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以及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苯、甲苯、二甲苯均为排除性检测,未检出。
建议 (1)用人单位2#厂房开槽工、2#厂房防水油漆工、破碎工、1#厂房贴膜线上板工、1#厂房贴膜线贴膜工、1#厂房贴膜线看板工、1#厂房开槽线上板工、1#厂房开槽线开槽工、1#厂房开槽线看板工、1#厂房开槽线码垛工和1#厂房自动油漆线自动喷漆工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建议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避免高噪声设备对其他岗位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上述岗位的作业时间。其中1#厂房开槽线开槽工岗位在正确佩戴3M1110型防噪耳塞后接触的噪声强度为80.8dB(A),仍然高于80dB(A),建议用人单位应为1#厂房开槽线开槽工岗位选用护听器SNR≥34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并督促各岗位工人正确佩戴防噪耳塞。 (2)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有效运行。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DB34/T 4705—2024)的要求,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职业病危害工作区域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出现异常的项目,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复查异常项目,并保存、记录好复查结果档案。 (4)用人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的要求,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选择、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 (5)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 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在办公区设置办公区域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生产区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6)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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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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