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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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德博永锋新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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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肥西县严店乡合铜路与严丰路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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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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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玄 参与人:刘潮、张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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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3.22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玄、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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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3.25-3.27 |
现场采样人员 |
刘潮、张招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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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菊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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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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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安徽德博永锋新能源有限公司行业分类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中“热力生产和供应(D443)”,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根据安徽德博水锋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秸秆、林废综合利用项目的备案表,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从严判定,故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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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以上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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