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友鑫采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024/12/16

服务项目单位

来安县友鑫采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地址

来安县独山乡青龙村

联系人

蒋长年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刘玄

参与人:李红、占玉玲 

现场调查时间

2024.7.10

现场调查人员

刘玄、梁致辉

现场采样时间

2024.7.22-7.24

现场采样人员

李红、占玉玲

用人单位陪同人

蒋长年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来安县友鑫采石有限公司行业分类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中“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B1019)”,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用人单位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以上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