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力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4/12/18

服务项目单位

合肥力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合肥市庐阳产业园汲桥路53号2#厂房

联系人

黄新国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李奥

参与人:姚莉、鲍寒、夏红平、林涛

现场调查时间

2024.12.3

现场调查人员

 夏红平、林涛

现场采样时间

2024.12.6

现场采样人员

姚莉、鲍寒

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新国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1)物理因素1)噪声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按照《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年8月16日)等相关规定,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网报、变更申报),网站:www.zybwhsb.com。(2)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DB34/T 4705—2024)的要求,对新员工(包括转岗)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员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及时组织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若发现职业禁忌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 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在办公区设置办公区域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生产区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4)用人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的要求,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选择、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并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5)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