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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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新江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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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夏阁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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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彭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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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任金凤、夏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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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5.9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林、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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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5.13-5.15 |
现场采样人员 |
任金凤、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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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彭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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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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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安徽新江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行业分类属于大类3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小类2924“泡沫塑料制造”。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安徽新江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C292“塑料制品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后3个月内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2、用人单位应按照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皖安监健函〔2017〕60号),完成报告后落实经评审通过的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向劳动者公布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并将现状评价报告、有关评审和整改情况等资料存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后30日内,向所在县(市、区)卫健委提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报告表》。 3、用人单位应于2027年5月前开展下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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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以上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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