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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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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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谭产业园化工集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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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硅族气体、氧氮氩等特种电子气体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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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安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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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类比资料;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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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落实项目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类防护措施以及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同时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情况下,其职业病危害可控,从职业病防护角度评估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拟建项目职业卫生防护基本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拟建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在项目的设计阶段,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2、拟建项目应按本报告表7-4的要求,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3、施工单位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为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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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应按照上述建议和会上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对本《报告》内容予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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