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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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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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黄山市徽州区洪坑村西侧毛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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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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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人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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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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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黄山泰达环保有限公司黄山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属于第三大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其他电力生产,判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一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化学危害因素:矽尘、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氨、硫化氢、氯乙烯、氟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及盐酸、铅尘/铅烟、镉及其化合物、铬化合物。 物理危害因素:工频电场、高温和噪声。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效果可行,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在今后生产中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本次评价是在该项目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该项目应持续严格加强设备管理,对各类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防止各类储罐、管道等设备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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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原则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应按照上述建议和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报告,经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建设单位按上述建议及《控评报告》提出的要求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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