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弘腾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及中药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0/1/7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安徽弘腾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北侧宏业路西侧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弘腾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及中药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办公室

评价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进行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原安监总安健〔2012732012年版)的规定,安徽弘腾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及中药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属于中药饮片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其他粉尘。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可行,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效果可行。建设项目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企业今后仍需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按要求配置和监督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

1 工程技术措施

1、建议建设项目在不影响工艺生产的情况下,降低各岗位吸风罩的高度。

2、本次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该建设项目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除尘器、除尘管道、吸气罩等)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防护效果。

2)个人防护措施

1、建设项目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完善明细发放、领用台帐并存档。

2、建设项目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建设项目应持续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并将检查、检修及维护记录存档。

组织管理措施

1、建议建设项目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2、建议建设项目加强作业场所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监管。

3、建议建设项目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并将培训资料纳入职业卫生档案。

4、今后随着建设项目的运行,建设项目应根据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完善,使其具有针对性。

5、今后随着建设项目的运行,建设项目应当及时对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更新。

6、今后随着建设项目的运行,建设项目应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7、今后随着建设项目的运行,建设项目应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应急救援

1、建议建设项目在每年高温季节来临前组织高温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建议建设项目与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项目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并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等。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予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