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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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霍邱县鑫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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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六安市霍邱县宋店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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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霍邱县鑫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机制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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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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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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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原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分析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结合其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还需根据本报告的建议进行完善,整改完成后方可作为验收依据。但在今后生产中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方面,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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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评价机构和建设单位应根据意见及专家组现场提出的其他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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