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醋酸酯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021/3/3

建设单位

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以西铁路以北

评价报告名称

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醋酸酯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安环部

评价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进行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2012年版)的规定,安徽瑞柏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吨/年醋酸酯项目行业分类为第二大类制造类中第十三小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甲醇、乙酸、乙酸甲酯、乙酸乙酯、氢氧化钠。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可行,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效果可行。建设项目若今后管理到位,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个人防护用品正常佩戴,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职业病防护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本次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建设项目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防护效果,并将维护、检修记录及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2)个人防护措施

①应持续加强各工作场所佩戴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意识到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使其自觉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应为废水处理工配备防酸碱/硫化氢防毒面具。

②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完善、明细发放、领用台帐并存档;

③应持续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并将检查、检修及维护记录存档。

组织管理措施

1)随着建设项目的运行,应根据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细化、完善,提高制度针对性,并按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2)建议在废水处理岗位补充硫化氢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更新并细化、完善落实记录等职业卫生档案内容,使其更加切合实际。

4)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制度,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日常监测制度落实到位。

职业健康监护

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今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将检查情况告知劳动者,及时组织检查异常的劳动者(在岗期间和离岗时检查)进行复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原则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应按照上述建议和会上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审阅签字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