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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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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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紫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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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先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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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安全环保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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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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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六安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六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先期)属于“四、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2、其他电力生产”,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①本次评价是在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十分重要,建议该企业严格设备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防护效果。 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强度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申报建设项目后期若因生产规模、工艺变更等,应按要求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信息变更。 ③按照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每三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建设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建设项目应于2024年4月前开展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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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原则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按以上建议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形成正式稿提交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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