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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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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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新城开发区金阳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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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合肥恒通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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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行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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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验;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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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通过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分析,其职业病危害控制现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为职业健康工作基本达标单位。 企业还应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不断持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经常性检查、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防护效果,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建议,确保防护措施及防护效果切实可行。 建议: 1、应按要求为丝印钢化工配置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为各接触粉尘岗位(裁片工、注塑工、挤塑工)配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同时要求每个岗位作业人员须按照规定佩戴好各自相应的防护用品。 2、应加强各工作场所佩戴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意识到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使其自觉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3、应加强现场生活用品的管理,不在工作场所住人、饮食、饮水、休息、存放生活用品。 4、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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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现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用人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现评报告》中的建议积极整改;评价机构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确认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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