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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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合肥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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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包公大道9号内6#厂房第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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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合肥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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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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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编制设计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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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合肥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第二十七小项)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C3984)。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合肥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项“制造业”(第二十七小项)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意识到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使其能自觉主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现场作业时应严格督促员工以及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并做到定期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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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现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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