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旭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1/11/10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博旭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合淮路8

联系人

孟祥丽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林李进

参与人:陈建军、何三国

现场调查时间

2021.8.25

现场调查人员

林李进、陈建军、何三国

现场采样时间

2021.9.30

现场采样人员

唐皓冬、王林、任金凤

用人单位陪同人

孟祥丽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安徽博旭新材料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粉尘2个检测点、噪声8个检测点、苯1个检测点、甲苯1个检测点、二甲苯1个检测点乙酸乙酯1个检测点、乙酸丁酯1个检测点、高温2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检测点接触的粉尘、丙烯酸、高温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持续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并将检查、检修及维护记录存档。

4、用人单位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明确配备防护用品的具体参数、型号等,并做到定期更换,确保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