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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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黄山市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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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歙县桂林镇吴川村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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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万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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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唐皓冬 参与人:王敏、唐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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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10.22 |
现场调查人员 |
唐皓冬、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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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1.10.28 |
现场采样人员 |
唐皓冬、王敏、孙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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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万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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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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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黄山市鑫坤混凝土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共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5个检测点,总粉尘4个检测点,呼吸性粉尘4个检测点。2、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3、用人单位生产区各工种接触总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4、用人单位生产区各工种接触呼吸性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为投料工配发防尘口罩并在其作业中确保佩戴防尘口罩。2、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从而减小噪声。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4、用人单位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明确配备防护用品的具体参数、型号等,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做到定期更换,确保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5、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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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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