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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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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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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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洪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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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林李进
参与人:王敏、何三国、易秀成、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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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8.26 |
现场调查人员 |
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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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1.9.8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敏、何三国、张亚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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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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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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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歙县新丰化工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氯乙烯、甲醇、乙酸乙烯酯、异丙醇和乙二醇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10个检测点,粉尘2个检测点,氯乙烯5个检测点,甲醇6个检测点,乙酸乙烯酯4个检测点,异丙醇5个检测点,乙二醇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所有岗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检测点接触的粉尘、氯乙烯、甲醇、乙酸乙烯酯、异丙醇和乙二醇的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建立并持续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2、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用人单位应对作业人员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特别是新进员工的培训,提高其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意识,使其了解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并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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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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