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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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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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项王路及东淝河路口东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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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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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黄凤增 参与人:王敏、夏红平、吴福亮、唐皓冬、乔巍娥、李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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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8-17 |
现场调查人员 |
黄凤增、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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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1-8-23至2021-8-25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敏、夏红平、吴福亮、唐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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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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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进行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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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用人单位现场检测结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综合可知,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今后生产中应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个人职业病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建议:1、用人单位在项目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时,应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2、用人单位要落实经评审通过的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向劳动者公布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并将现状评价报告、有关评审和整改情况等资料存入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3、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4、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5、用人单位应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6、用人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前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第二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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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的上述及评审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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