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信玻璃钢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021/12/23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科信玻璃钢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

联系人

段艳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吴福亮

参与人:陈建军、王敏

现场调查时间

2021.12.06

现场调查人员

吴福亮、王敏

现场采样时间

2021.12.09

现场采样人员

陈建军、王敏

用人单位陪同人

段艳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1、本次对安徽科信玻璃钢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苯乙烯共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8个检测点,苯乙烯1个检测点,粉尘4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打磨、切割、破碎岗位8h等效声级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设备本身作业过程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强度较大。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打磨、切割、破碎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给超标噪声岗位员工及时配备防护耳塞,督促员工在工作情况佩带防护耳塞,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2、建议用人单位应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从而减小噪声。

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4、用人单位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明确配备防护用品的具体参数、型号等,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做到定期更换,确保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5、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并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