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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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巍华钢结构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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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来河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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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包卫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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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吴福亮 参与人:王敏、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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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04.10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福亮、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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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2.04.12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敏、何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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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包卫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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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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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合肥巍华钢结构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丁酯、一氧化碳、紫外辐射共1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16个检测点,粉尘9个检测点,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各6个检测点,臭氧2个检测点,一氧化碳、紫外辐射各4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各1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四号厂房抛丸机、四号厂房拼装岗位8h等效声级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超标原因:拼装、抛丸设备运行时会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强度较大。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4、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5、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紫外辐射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四号厂房抛丸机、四号厂房拼装岗位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噪声职业卫生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加强教育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从而减小噪声。2.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 3.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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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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