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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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巢湖市庐江县永昌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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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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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何良胜 参与人:吴福亮、周伟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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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1.6 |
现场调查人员 |
何良胜、易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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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2.3.7至3.9 |
现场采样人员 |
吴福亮、王凯、夏研、林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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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明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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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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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GB/T4754-2017)中的分类属于第三类“制造业”中第十八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9小项“石墨及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在产生粉尘的产生粉尘的原料堆场、粉磨车间、包装车间缺少矽尘告知卡,原料堆场、投料口、包装处等场所缺少“戴防尘口罩”、“注意防尘”等警示标识;产生噪声的球磨机、包装机等设备处缺少“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建筑采光设计标准》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进行采光、照明。对于照度不符合的作业场所和岗位,应增加照明器具或更换强度较大的照明器具,按照位置应避免产生眩光。 建议用人单位在生产车间内部设置更衣室或更衣柜,更衣柜按照同室分柜存放方式设置。 建议用人单位完善包装车间包装机、生产车间皮带输送机防尘防护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防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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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现状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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