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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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市皇艺木业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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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浍水路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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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计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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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王林 参与人:任金凤、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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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3.24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林、任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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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2.3.28 |
现场采样人员 |
王林、任金凤、夏红平、吴福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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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计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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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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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合肥市皇艺木业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总尘、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酸乙烯酯共9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11个检测点,总尘5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各4个检测点,甲醛、乙酸乙烯酯各1个检测点。 2.推台锯下料工岗位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和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对于噪声超标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员工在工作情况佩带防护耳塞,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2.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4.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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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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