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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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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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阜阳市太和县肖口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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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名称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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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冶炼生产再生铅,生产能力为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厂址位于肖口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2014年12月由于原厂防护距离不足拟实行改造,2014年9月其“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取得太和县经信委备案通过函(批复号:经信技改函[2014]82号)。 项目依托当地资源、技术优势,采取高效节能熔炼新工艺,配套国内先进的自动拆解、生产、环保等设备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搬迁技术改造,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因此,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迁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评价工作,并编写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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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安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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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过程 |
本项目按照评价相关规范要求,于 2017 年 12 月依据项目评价方案启动评价工作,相继开展了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编制及内审,并于2017年12月17日通过了专家组技术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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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结论:属于职业病风险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应建议措施后,同时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前提下,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有效,具备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组织管理、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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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要求对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