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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本次对合肥万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矽尘共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8个检测点,总尘2个检测点,呼尘2个检测点。
2、其中投料和打浆岗位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投料机时设备有积灰震动大产生的扬尘导致该岗位粉尘不合格。
3、用人单位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符合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对于粉尘超标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员工在工作情况佩带防尘口罩。用人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清扫制度,及时对设备和岗位进行清扫,防止二次扬尘。加强通风除尘,对通风除尘设施定期进行检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效果。
2.在夏季的高温场所中,用人单位应发放预防中暑的物资,车间内清洁区域设休息室,并配置空调设施、隔噪门及双层玻璃,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长,以防中暑。
3.用人单位要督促劳动者的配戴,防止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应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员工在工作时佩带耳塞,减少听力的损失,应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给设备进行定期检修,防止设备异常时产生的噪声过大。根据噪声强度超过80dB的砂浆抹面工、喷浆工和打浆工岗位用人单位需要进行配发耳塞,小于80dB的切割工、砂浆抹面工、操作工和折弯工岗位则不需要进行配发耳塞。
4.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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