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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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市华丰印务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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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金岗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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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友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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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吴福亮、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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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1.8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潮、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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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3.1.9 |
现场采样人员 |
刘潮、王林、张磊峰、鲍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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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李友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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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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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本次对合肥市华丰印务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其他粉尘、硫酸、甲醇、氢氧化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共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14个检测点,其他粉尘3个检测点,硫酸、甲醇、氢氧化钠各1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各5个检测点,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各4个检测点。 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各检测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接触其他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峰接触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接触化学物质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及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制版岗位使用的显影液含有硫酸成份,可能有腐蚀作用,应加强手部的防护,并给该岗位员工配备防腐蚀手套。 2.用人单位废纸打包区域应加强岗位清扫制度,防止二次扬尘。 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 4.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6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7.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8.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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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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