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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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枫发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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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开发区浍水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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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侯燕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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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潮 参与人:张磊峰、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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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4-10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潮、任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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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4-18至2024-4-20 |
现场采样人员 |
夏红平、王林、张磊峰、黄凤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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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侯燕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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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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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根据用人单位现场检测结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评分综合可知,合肥枫发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今后生产中应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个人职业病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建议: (1)加强中央除尘器清灰作业,及时对央除尘器布袋进行更换,确保防护设施的运行效果。 (2)规范使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确保焊接作业时开启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确保罩口在焊点的正上方30-50cm处。 (3)建议用人单位在底漆房、面漆房、调漆房设置冲淋洗眼器,冲淋洗眼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冲淋、洗眼设施应靠近可能发生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m; 2)冲淋、洗眼设施应保证连续供水; 3)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4)建议用人单位在底漆房、调漆房增加人工照明灯具。 (5)建议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更衣室配备更衣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厂区设置浴室。 (6)现场调查可知用人单位车间内设备以及地面存在积尘,建议用人单位按照清扫制度进行定期清扫。 (7)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监督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意识到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使其能自觉主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8)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9)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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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修改完善后通过技术评审。评价单位应按评审组及会上其他意见进行修改,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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