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百度搜索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键词找到我们!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10/14     浏览次数:    

服务项目单位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联系人

王云侠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刘玄

参与人:任金凤、王林

现场调查时间

2024.7.10

现场调查人员

夏妍、梁致辉

现场采样时间

2024.7.12

现场采样人员

任金凤、王林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云侠

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结论与建议

结论

1)物理因素

1)噪声

用人单位除星锐冲焊厂打磨工1、星锐涂装厂中涂打磨工和星锐涂装厂电泳打磨工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超标原因分析见表6-1:

6-1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表

超标岗位

超标原因

已采取措施

有效性

评价

星锐冲焊厂

打磨工1

打磨过程打磨机与钢材摩擦产生较大机械性噪声

3M340-4004耳塞

有效

星锐涂装厂

中涂打磨工

打磨过程打磨机与车身摩擦产生较大机械性噪声

3M340-4004耳塞

有效

星锐涂装厂

电泳打磨工

打磨过程打磨机与车身摩擦产生较大机械性噪声

3M340-4004耳塞

有效

注:3M340-4004防噪耳塞SNR值为32dB,有效降噪值为19.2dB,超标噪声最高等效声级88.6dB(A),在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后,实际接触的噪声强度为88.6减去19.2等于69.4dB(A),小于85dB(A),工人正确佩戴3M340-4004防噪耳塞后防护有效。

紫外辐射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手传振动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手传振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4)高温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WBGT指数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但检测当天的气温偏低,用人单位在夏季高温季节中温度最高的时候可能存在超标。

2)粉尘

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和滑石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和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化学有害因素

用人单位各检测点化学有害因素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以及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中苯、甲苯、乙苯、乙酸乙酯、铬及其化合物和镍及其化合物为排除性检测,检测结果小于最低检出浓度。

 

建议

1)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有效运行。

2)用人单位星锐冲焊厂打磨工1、星锐涂装厂中涂打磨工和星锐涂装厂电泳打磨工岗位噪声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应适当减少上述岗位工人的打磨作业时间,并加强上述岗位的耳塞佩戴监督管理工作。

3)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DB34/T 47052024)的要求,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职业病危害工作区域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确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出现异常的项目,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的要求复查异常项目,并保存、记录好复查结果档案。

4)用人单位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 39800.12020)的要求,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采购、验收、保管、选择、发放、使用、报废、培训等内容,并应建立健全个体防护装备管理档案。

5)用人单位应按照《关于启用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2019816日))等相关规定,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网报、变更申报),网站:www.zybwhsb.com

6)应在每年高温季节(7月至9月)到来之前三个月内为接触高温作业的工种进行高温体检,体检周期11次,同时高温季节做好防暑降温预防工作。

7)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 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在办公区设置办公区域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生产区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8)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含: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