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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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套环保包装盒项目(一阶段)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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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与蓬莱路交口西裕同包装产业园2#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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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涂芸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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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李奥 参与人:张磊峰、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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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4.6.7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磊峰、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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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4.6.11-6.13 |
现场采样人员 |
夏红平、占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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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晓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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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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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合肥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套环保包装盒项目(一阶段)属于“其他纸制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1)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尽快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并参加职业健康培训考试,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劳动者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 (2)应持续加强各工作场所劳动者佩戴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人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在日常培训中,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让劳动者意识到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使其自觉佩戴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3)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领用,完善、明细发放、领用台帐并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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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应按照上述及会上提出的其他意见修改修改完善报告,提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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