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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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亮润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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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肥西县上派镇工业聚集区南方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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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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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林李进 参与人:何三国、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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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09.19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福亮、张亚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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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1.09.22 |
现场采样人员 |
何三国、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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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梁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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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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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抛丸作业位和喷砂作业位检测点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噪声检测点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喷砂作业位检测点接触的粉尘浓度不符合;作业场所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检测点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作业场所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检测结果显示抛丸作业位和喷砂作业位检测点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议用人单位为高噪声区域员工配备防噪耳塞或耳罩,改良设备,减小设备之间的摩擦噪声,并定期维护生产设备,进行保养,从而减小噪声;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喷砂作业位接触的粉尘浓度不符合作业场所粉尘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接触粉尘为矽尘,企业应为员工配备KN95的防尘口罩,在日常管理中要加强监督工作,督促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并定期维护防护设施,定期清理,从而减小粉尘危害;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要求,规范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用人单位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明确配备防护用品的具体参数、型号等,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做到定期更换,确保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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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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