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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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安徽国晶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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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宿松路76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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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勇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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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任金凤 参与人:夏红平、唐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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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1.12.5 |
现场调查人员 |
夏红平、唐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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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1.12.10 |
现场采样人员 |
夏红平、唐皓冬、王凯、任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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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孙勇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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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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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安徽国晶微电子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硫酸、氢氧化钠、二氧化锡共4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硫酸2个检测点、氢氧化钠2个检测点、二氧化锡2个检测点、噪声12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作业场所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检测点接触的硫酸、氢氧化钠、二氧化锡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用人单位应持续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应持续加强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并将检查、检修及维护记录存档。 4、用人单位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的要求配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明确配备防护用品的具体参数、型号等,并做到定期更换,确保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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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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