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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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洁诺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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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肥东县新城开发区来河路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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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曹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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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何三国 参与人:陈建军、王敏、易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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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5.6 |
现场调查人员 |
何三国、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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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
2022.5.9 |
现场采样人员 |
何三国、王敏、夏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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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
曹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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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检测方案;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一审人员、二审人员对初稿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报告审核人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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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本次对合肥洁诺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噪声、其他粉尘共2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8个检测点,其他粉尘3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岗位噪声检测点8h等效声级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粉尘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5.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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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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