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020/11/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三期振兴路西侧

评价报告名称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从公司和行业发展角度考虑,投资6000万元在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三期振兴路西侧征地36亩,搬迁技改扩建“摩托车、电动车用离合器总成及零部件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8月22日经黄山市徽州区经济经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备案(批准文号:徽经信【2017】13号),于2020年6月建成投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因此,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安徽天成和众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评价工作,并编写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综合办

评价过程

本项目按照评价相关规范要求,于 2020 年6月依据项目评价方案启动评价工作,相继开展了现场调查、报告编制及内审,并与  2020年10月24日通过了专家组技术评审。

评价结论及建议

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工作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报告通过技术评审,评价机构按照专家组要求对报告修改完善,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