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芯能相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芯能相变新材料微胶囊规模化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022/2/22

服务项目单位

合肥芯能相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芯能相变新材料微胶囊规模化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磨子潭路1788号4幢厂房101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郭曦

参与人:何三国、陈建军

现场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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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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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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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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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陪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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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专家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报告修改完毕,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

结论与建议

结论:建设项目主要有害因素为噪声、高温、尿素、相变石蜡(十八烷、二十烷)、苯马树脂、密胺树脂。项目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属于第三大类制造业、第十八类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九小类石墨及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结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设计的相符,建设单位制定了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能达到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建议:

1)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的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拟建项目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与禁忌证相关的作业。

3建设单位的维修、危废处理作业,涉及外包作业,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职业病防治的主体,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外包作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职业卫生培训、个人防护、操作规程、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实施监督管理。为外包作业工人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依法组织或监督外包单位外包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预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上述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其它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予以落实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