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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本次对合肥海鑫热镀锌厂(普通合伙)各作业场所的噪声、粉尘、高温、氧化锌、氢氧化钠、氰化物、盐酸共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5个检测点,粉尘2个检测点,高温1个检测点,氧化锌1个检测点、氢氧化钠1个检测点、氰化物1个检测点、盐酸1个检测点。
2、其中抛丸岗位的噪声强度40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岗位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抛丸机对铸件进行表面处理时产生的噪声大,以致于该岗位的噪声不合格。
3、用人单位各个检测点作业人员接触氧化锌、氢氧化钠、氰化物、盐酸、粉尘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高温强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1.对于噪声超标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员工在工作时佩带防护耳塞,应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给设备进行定期检修,防止设备异常时产生的噪声过大。小于80dB的酸洗岗位则不用配发耳塞。
2.在夏季的高温场所中,用人单位应发放预防中暑的物资和配备工业风扇,制定合理的作业时长,以防中暑。用人单位配发的防毒面具滤毒盒为P-A-1是防有机蒸汽的,应建议更换P-E-1防酸性气体的滤毒盒。
3.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7.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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